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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到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由我们自成学历信息网小编把收集的内容分享给大家: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学校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为依据,贯彻落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四级管理模式。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部署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总体工作,审议确定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等宏观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政策,组织开展全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发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指导各培养单位制定、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和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2.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负责人开展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

3.审核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等。

4.督导各培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以及复试相关的网络舆情。

5.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和单位,报告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6.依法维护考生、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等,其职责是:

1.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方案须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3.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

4.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5.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涉密内容的安全保密工作。

6.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

7.及时妥善处理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及相关争议,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

8.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过程、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并负责解释。

9.协调本培养单位、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四)专家复试小组,应按照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开展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复试小组可另设秘书1人协助复试小组开展工作。专家复试小组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考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工作。

2.结合考生的复试表现作出复试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五)疫情防控措施

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北京科技大学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培养单位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方式:我校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复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学校已公布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注意按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各培养单位发送的手机短信。

2.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3月下旬到4月上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计划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培养单位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复试地点:研究生院应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分时、分批、有序组织复试工作。考生应在较为安静封闭、采光条件充足的环境内参加面试,面试期间应保持设备状态良好和网络畅通。具体要求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二)复试比例和复试线

1.各培养单位结合上线生源、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线应相同。复试比例一般在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不含已录取推免生)的120%-140%。

2.顺德研究生院材料学科(包括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和085601材料工程的各研究方向),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部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

(1)报考085702安全工程、085901土木工程、085701环境工程和085601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51分。

(2)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

(3)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80分。

(4)报考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05分。

(5)报考120400公共管理01行政管理方向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35分;报考120400公共管理02教育管理方向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5分。

(6)报考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少干计划”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15分。

“少干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少干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我校各专业不接受“少干计划”调剂考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士兵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我校各专业不接受“士兵计划”调剂考生。

5.单独考试计划

(1)报考085705矿业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

(2)报考085603冶金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5分。

(3)报考085601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15分。

(4)报考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分。

(5)报考085406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60分。

(6)报考0855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5分。

(7)报考065100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35分。

单独考试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招生人数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单独考试复试考生名单由各培养单位公布一志愿复试名单时统一公布。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复试线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1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所报考培养单位公布专业复试线,确定本人初试成绩达到降分后的复试线要求后,及时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培养单位复试。

7.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加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复试前应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入学报到时须核验证明材料原件。

具体复试要求见各培养单位《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一般包括但不限于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老师随机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试满分5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复试成绩满分15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应在复试确认时向各培养单位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北京科技大学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电子版。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各培养单位党委根据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内容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函调的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提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否合格的意见。

2.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水平考核满分6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素质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形式一般但不仅限于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专家提问的形式。考生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对于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考核还应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方面知识的考核。

初试满分5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综合素质考核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一般重点考查学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在本方案里公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初试满分5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50分;初试满分300分的,外语水平考核满分3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初试外语为小语种的考生,培养单位将按考生初试的外语小语种安排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加试

除了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与工程管理5个专业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的其他相关要求由培养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本人。

6.各培养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对考生本科阶段整体学习情况的考核,如可要求考生提交科研和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摘要、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等,并在培养单位的复试办法中说明。

(四)复试程序

1.复试通知

培养单位应至少在复试开始前1天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每个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复试前应安排时间组织考生开展网上模拟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网上提交复试审查材料并网上缴纳复试费。

3.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在复试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前,复试考生应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北科研招(ustb_yz)”发布。

复试、录取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我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2332229;研究生院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2332484,62333947,电子邮箱:yzb@ustb.edu.cn。

七、违规违纪处理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依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其他

(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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