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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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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东方理工”)与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举行联合培养博士协议签约仪式。

东方理工陈十一院士等相关领导,上海交大校长林忠钦院士、常务副校长丁奎岭院士、副校长徐学敏教授、研究生院院长王亚光教授,以及两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并见证此次协议签署。

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与上海交通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协议

在签约仪式前,两校领导深入探讨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的相关事宜。在签约仪式上,上海交大校长林忠钦院士首先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陈十一院士等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上海交大的发展历史、战略定位、教学科研优势,以及合作展望等。上海交大研究生院院长王亚光教授对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招生情况及合作协议的要点进行了介绍。

陈十一院士就东方理工的办学背景、规划和进展做了详细说明,指出两校的同舟共济、通力合作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有利于发挥高校力量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对标国际顶尖大学,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作出贡献。

林忠钦院士表示希望两校以高端人才培养合作为基础,积极推进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双方科研合作,优势互补,协同探索,提升服务国家和地区的能力。

上海交大-东方理工联培博士生2023年招生即将启动,详情请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与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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