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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王牌专业 济南职业学院有护理专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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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王牌专业

一、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二、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623331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2年学校面向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广西、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湖南、江西等16个省、自治区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请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网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心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录取: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认可各省、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七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学院对毕业生推荐就业。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邮政编码:250102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192205;87192206;87954412

网址:http://www.jnnvc.cn

学校简介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为西方教会在济南设立的重生助产讲习所。1953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1994年,原济南市结核病防治院并入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05年,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济南市农业学校和济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新的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国办高校。

学校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食品营养系、康复保健系、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系、公共基础部(思政德育部)、专业基础部9个教学机构及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3个教辅机构。学院开设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医学营养14个专科层次专业和7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药学专业群是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护理、药学专业群教学团队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康复治疗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标志着学院本科办学跨出了关键一步。同时,学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教学基地。

学校青山环抱,郁郁葱葱,依山而建,一步一景,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绝佳场所。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和“一轴、三维、五园、七星”规划布局,以中草药草木本为主调,以集约组团为形式,以山泉河湖石为元素,以医药历史名人文化为延伸,正在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药用植物和芳香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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